科技成果管理是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科技成果管理工作也应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这就需要让更多的人(包括科技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了解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加强科技成果管理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始终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按照"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的指导方针,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新"战略,紧紧抓住科技成果转化这个中心环节,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难题为重点,以全面提高国民经济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大力促进科技进步,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发展。实践表明,要使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充分发挥其作用,必须切实加强和改善科技管理工作,不断进行管理创新,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现代科技管理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项复杂的管理系统工程。它对于推进科技进步,加快生产力发展,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科技成果管理是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价、成果登记归档、科技奖励、科技成果推广、科技成果保密以及对新产品的开发给予补助扶持等工作,都对激励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学技术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扩大科技交流与国际科技合作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一章 科技成果概论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科学技术研究的水平和效益集中反映在科技成果及其推广应用和转化程度上。科技成果是广大科技人员辛勤的创造性劳动结晶;是复杂劳动的特殊产品;是人类社会的宝贵财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在促进多出成果,加速成果应用推广及转化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节 科技成果的概念
一、科技成果的定义 科技成果是指某一科学技术问题,通过研究活动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者使用价值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并获得实践的检验及社会的承认。
二、科技成果的主要特征
1、必须通过考察、试验、研制、观测等一系列科学研究活动而取得;
2、必须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
3、必须通过鉴定、验收、评估、评价或在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方式获得社会的承认或者实践的检验。
科技成果的范畴应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但这里所指的科技成果仅限于自然科学方面。
第二节 科技成果的分类
目前,国内外对科技成果的分类尚未统一。由于科学研究的对象、任务和目的不同,所取得的科技成果表现形式、特点、评价标准和方法也不相同。因此,应当根据科技成果管理的不同需要对科技成果进行科学的分类。
根据科学研究全过程中相互关联、交错的不同发展阶段,即与生产的联系程度,国际上通常将科学研究划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技术开发)三大类。鉴于科技成果是科学技术研究的结果,与科学研究分类相对应,则将科技成果划分为基础研究成果、应用研究成果和发展研究成果三大类。
参照国际上对科学研究的分类,结合我国科技成果管理的实际情况,通常将科技成果分为三大类:即科学理论研究成果、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
1、科学理论研究成果:其中包括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和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两部分。基础理论研究成果是以认识自然现象和探索自然规律为目的,为阐明自然现象特征或规律而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意义的成果。应用基础理论研究成果是指对某一范围的自然现象或者某一领域的科学理论进行具有明确应用目的的探索研究,为科学实验、生产实践中出现的科学技术问题提供理论依据或者开辟新的技术途径的成果。
2、应用技术研究成果:为了某种实用目的,运用基础研究成果开辟新的科学技术途径,进行实际应用的研究,为解决生产建设中的科学技术实际问题而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
3、软科学研究成果:是一门新兴的综合学科,主要是以系统科学为理论基础,广泛运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理论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高度综合研究而获得的有助于决策和管理的研究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的使命是为各级各类决策提供服务,为指导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服务,对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研究成果。对软科学的鉴定评价主要侧重于其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三节 科技成果管理的基本内容
科技成果管理是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环节。
《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使科学技术成果迅速的广泛地应用于生产,使科学技术人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大大解放科学技术生产力,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科技成果管理的实质就是运用行政、经济与法律手段,实现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科技成果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这一根本目的。科技成果的取得和推广应用及转化,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之一。
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要保证从出成果到推广应用及转化全过程,各个环节彼此协调进行。
科技成果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价、成果登记、建档统计、保密划密、成果奖励、成果推广转化、技术出口等方面的工作。其中成果鉴定、登记保密、档案管理是基础;成果奖励是中心;成果交流、推广转化是目的。
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对科技管理全面工作影响极大,关系到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根本问题。因此,加强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对贯彻科技工作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加速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稳定经济,发展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 科技成果鉴定
第一节 科技成果鉴定概述
科技成果鉴定是我国科技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自1961年国务院发布《新产品新工艺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一套科技成果鉴定制度。随着科技事业的发展,科技管理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针对形势的变化和要求,国家科委于1987年10月26日发布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根据科技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以及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国家科委于1994年12月26日发布了新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新《鉴定办法》的出台,是我国科技成果鉴定评价方法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和向国际惯例靠拢迈出的重要一步。
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是主管科技工作的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政府对科学技术实施管理的手段之一。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做出相应鉴定结论的科技管理活动。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政府的认可和肯定,同时也意味着政府对科技成果的真实性承担了一定的保证责任。
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目的是正确认定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提供成果资源,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
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确保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科技成果鉴定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评价科技成果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社会实践和生产实践,以及学术争鸣等方法得到评价和认可。同时也明确表明,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科技成果并不以其是否进行过科技成果鉴定为前提。
科技成果鉴定严格实行归口管理,杜绝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带来的不良后果,以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办法》和《自治区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效贯彻实施。
第二节 科技成果鉴定的作用和意义
科技成果鉴定的作用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辨别科技成果的真伪,为市场提供可信的鉴定意见;审查科研成果,以便结题,并对科研成果的先进性、创新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价;对科技人员科研工作业绩的肯定与激励;为科技奖励、享受有关政策、科研计划立项等需要服务,提供必备的依据;为有关行业的行业管理服务,提供科技成果的相关科学依据;评价科研院所的科研和开发实力依据;标志着一个科研项目周期的完结,并为其完结提供鉴定评价结论。
1、保证科技成果的质量,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对科技成果进行鉴定,做出恰当的评价,是保证科技成果质量,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的重要环节。经评审鉴定确认技术是成熟的、有实用价值,则可以推广应用,推向市场;经鉴定确认为尚不成熟的成果,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意见,可避免盲目推广应用造成损失。如果没有严格的评审鉴定制度把关,就会给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建设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因此,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是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基础环节,是确保科技成果质量的一项关键措施。
2、促进科研工作的深化和提高
科学研究是永无止境的,科学技术问题也是无穷尽的,任何一项科技成果均须要进一步提高和深化。通过鉴定,既是对该科技成果的确认和肯定,同时又是科学研究继续提高和深化的起点,从而推动科学技术工作的不断发展。在进行鉴定评价时,同行专家围绕所鉴定的科技成果,切磋有关学术和技术问题,提出存在的不足,也有利于学术的交流、促进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和技术方案的改进与提高。
3、有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科技成果是科技人员创造性辛勤劳动的结晶。对科技成果进行鉴定,做出正确的评价,是对科技人员劳动成果的确认和肯定,是对科技人员的鼓舞和支持。同时,也是对科技人员科研工作能力和水平的衡量,为考核科技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助于激发科技工作者奋发进取和探索精神。
4、有利于交流科技信息,避免重复研究
最先通过评审、鉴定和上报登记的科技成果,国家确认完成该项成果的科技人员享有该成果的首创权。因此,一项科技成果通过鉴定并公布于众,其他研究单位不应再重复研究,从而减少重复研究开发造成的浪费,有利于加强科技管理工作。科技成果通过鉴定后,还可以通过"成果登记公告"、"技术成果大全"的在较大范围内交流,有助于促进科技进步和成果的转化应用。
5.有利于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
专利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服务于市场经济。国外几百年专利制度的历史和我国近二十年的专利法实施都一再体现了专利制度在维护市场经济公平、有序竞争,推动和保护技术创新的巨大作用。
专利权的保护是专利制度的核心。全世界已有170多个国家实行专利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日趋国际化,关税壁垒逐步拆除。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仅获得高新技术成果是不够的,还必须取得包括本国在内的各缔约方国家的专利权并得到专利保护才能独居世界市场的竞争优势的地位。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而知识经济的核心是高新技术。在未来世界经济大格局中,谁掌握了核心技术,谁就占有世界经济发展的主动权。谁的核心技术获得缔约方国家的专利权,谁就能在国际竞争中垄断世界经济的大市场。
专利管理制度体现的是政府的法律行为,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发明创造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以及发明人和权利人的经济利益。我国在加入WTO之后,这种法律行为在缔约方国家具有普遍约束力。当我国与其他缔约方国家发生争端时,可通过世贸组织统一的规则解决争端。
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无形资产权,持有者有权得到缔约方国家的法律保护。专利管理制度通过给发明创造者以专利权这种排他独占权,专利权人就可以占领市场并得到丰厚的回报。不仅能收回研究开发付出的投入,而且还能获取继续发明创造的资金。在这方面,国外公司的许多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他们极为重视利用专利、知识产权制度开拓世界市场包括中国市场。近年来,美国、日本、欧洲多国著名企业就曾联合委托美国著名研究所,进行了"进入中国市场与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的专题研究和探讨,并在我国申请大量的专利,注册大量的商标,进行版权登记,充分利用他们的在知识产权制度方面的丰富经验和创造的智力资产,与我国企业竞争未来的中国市场的发展空间。而我国的很多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乃至为数不少的领导者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一知半解。就目前而言,我们的企业和科研部门在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专利申请数量、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知识产权诉讼和应诉的能力以及经验等方面,与国外差距非常大,使得我们的知识资产财富大量流失。
我国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是一次重大的社会变革。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如何适应这一重大的社会变革,以及与知识产权工作的有机结合,快速提高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技术创新能力,既关系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也牵动着经济体制的改革。
第三节 科技成果鉴定的组织管理
归口管理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是国家科技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以及国务院各部门。上述单位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作为本单位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对国家、省(部)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操作和实施。国家科技部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国务院各部委的成果管理机构负责归口管理本地区、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科技成果的鉴定由国家科技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
科技成果鉴定的组织不是随意的,而是依法进行的。因此,按照《鉴定办法》和《自治区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和授权的组织鉴定单位之外,其他单位均无权组织科技成果鉴定。
组织和主持鉴定单位在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组织鉴定单位要对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全过程负责。组织鉴定单位的职责是: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和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对执行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整处理;在特殊情况下,选择并委托主持鉴定单位,核发鉴定证书。
根据《鉴定办法》第九条和《鉴定程序》第三章的规定,组织鉴定单位认为必要时,可以根据科技成果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委托有关单位主持对科技成果的鉴定,则该单位即是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单位可以是组织鉴定单位自身,可以是组织鉴定单位的下级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事业或者企业单位。主持鉴定单位的职责,是受组织鉴定单位的委托,承办鉴定工作的各项具体事项,并对组织鉴定单位负责,对主持召开科技成果鉴定会的全过程负责。
第四节 鉴定范围
根据国家《科技成果鉴定办法》规定,科技成果的鉴定范围是指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
一、科技计划内应用技术成果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有关部门的科技计划是指:
1、国家科技计划:包括国家科技部、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及各部委的科技计划。
2、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计划的范围是:自治区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以及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重大的其他科技计划。各地区、州、市科委安排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自治区科技厅授权也可视为自治区科技计划的组成部分。
二、计划外重大应用技术成果
计划外项目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 技术成熟并有明显的创造性;
(2) 性能指标在国内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或者先进水平;
(3) 经过实践证明能够应用于生产实际;
(4) 对本行业或者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三、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评价的科技成果:
1、 软科学研究成果。具有与理论成果相似的表现形式,但因其涉及政府的决策,其中某些方法、数据、背景等具有一定的保密性。因此,许多软科学成果不宜公开发表,不宜象应用技术成果那样进行鉴定。软科学的评价将依据国家科技部发布的《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办法》进行。
2、 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以公开发表、文献引用、公开评述形式认定。根据国际惯例,理论成果主要依据在国内外同领域的公开学术刊物和着学术会议上发表而取得优先权,以国内外学术界的评论(认可、引用)而决定其学术价值。其中,例外情况是理论成果中的应用理论成果,其作用不仅体现在学术价值上,还能用其理论直接指导应用成果的产生,这类成果如符合《鉴定办法》要求,可以申请鉴定。
3、 已被批准授予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专利本身是一种审查制度,而且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另一方面专利是一种新的构思,未必都能应用,而且其技术诀窍是不公开的,因而不宜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但也有特例,根据专利法的要求,凡整体装置(仪器、设备等)未申请专利(或不能申请专利),而只是其中的部件(或个别结构)申请了专利,如整体装置符合《鉴定办法》要求,可以申请鉴定。
4、 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这类成果已有技术转让合同的约定,其实施结果可以按合同约定由受让方验收并做出评价。依据《合同法》,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本身就是市场行为,各自承担合同约定的责、权、利,包括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不再应由政府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5、 企事业单位自主研究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这些成果从立项、投入、应用,完全是企事业单位的自主行为,在市场经济中,他们应该自担风险,自负责任。所产生的成果的评价判断,应自行完成,政府不应对其承担责任。
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如:新药审批、农作物新品种审定、计量认证等可以作为科技成果评价的一种形式。
根据《自治区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科技成果鉴定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以上六种科技成果如申报自治区科技成果进步奖,仍然须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对科技成果进行全面的综合性的评价。
第五节 科技成果鉴定形式
一、会议鉴定
科技成果鉴定形式主要采用会议鉴定的形式。对于需要组织同行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或者演示、测试、答辩才能做出评价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单位应采用会议鉴定形式。
根据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内容,组织鉴定单位可聘请七至十五名同行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被聘请的鉴定专家不得以书面意见或者委派代表出席鉴定会。鉴定意见必须经到会专家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不同意见应在鉴定结论中明确记载。
二、函审鉴定
函审鉴定是由组织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通过书面审查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作出鉴定评价。
这种鉴定形式适用于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可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
由组织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五至九人组成函审鉴定组。鉴定结论必须依据函审专家四分之三以上的意见形成。不同意见应在鉴定意见中明确记载。
三、函审鉴定和会议鉴定相结合
这种形式主要是针对特殊行业、特殊领域的科技成果鉴定,并且自治区内该行业的专家很少,可采用这种形式。函审鉴定主要聘请内地同行专家,会议鉴定主要聘请自治区内的同行专家。这种方式既可以了解到内地较高水平专家的评审意见,又可节约鉴定会费用的支出。
第六节 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条件及准备工作
一、申请鉴定的条件
1、符合《科技成果鉴定办法》规定的鉴定范围,科技计划项目应由计划下达部门确认已完成科技计划合同(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2、提交鉴定的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科技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3、科技成果无争议或者已解决争议问题。对科技成果的争议有三种:一是对科技成果的实质性内容有不同看法。只要科技成果本身未弄虚作假,或者未剽窃他人劳动果实,则视为学术争议,不影响科技成果鉴定;第二种是对科技成果权益(荣誉权)的分享争议,表现为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之间对科技成果名次排列顺序之争;第三种是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的知识产权争议。后两种情况的争议未解决之前,不能申请鉴定。
二、科技成果鉴定的准备工作
1、符合科技成果鉴定条件的项目,应在鉴定前一个月向组织鉴定单位提交《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报送拟提交鉴定的全套技术资料。
2、由组织鉴定单位确定以下事项:
(1) 是否同意组织科技成果鉴定;
(2) 鉴定形式;
(3) 主持鉴定单位;
(4) 鉴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名单;
(5) 鉴定时间、地点;
(6) 其他有关事项。
3、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应于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前,根据该项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权属和对项目贡献大小,按顺序排列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研究人员。县团级以上行政部门原则上不能作为主要完成单位。
4、 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在科技成果鉴定前应提出拟鉴定成果是否应进行划定密级;。
5、 项目主要完成单位负责起草"鉴定大纲"。
6、 同意组织鉴定的科技成果,应提前7~10天将鉴定材料发送给被聘请及确定参加鉴定的鉴定委员会成员。
三、应用技术研究成果鉴定应具备的特殊要求与条件
1、 新产品:新产品试制样机鉴定必须提供样品(或样机)并做技术性能测定,经过三个月以上的试用,证明主要技术性能和经济指标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新产品批量生产鉴定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须具备稳定连续试生产两个月以上,证实生产工艺可靠、质量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2、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有充分的科学理论和试验依据,经过三个月以上实际应用,证明技术路线和工艺装配合理,性能稳定;较原有技术工艺有明显提高,证实技术是先进的,经济效益显著,操作简便,安全可靠,可为进一步扩大试验和工业化生产提供设计依据。
3、新方法:包括测试、化验、分析方法等,经过三个月以上使用,证明测试、化验速度明显加快,精确度明显提高,成本明显降低或测试、化验范围显著加宽,开辟了新的测试、化验类型,且操作简便,使用安全。
4、不同行业的特殊要求:
(1) 农业新品种:作物新品种栽培成功后,需要经过两年以上区域实验,证明比原有品种具有显著增产、优质、抗逆性,或具有其他特殊性状的推广价值,并且有一定数量的种籽和种苗。
(2) 林业新品种:至少经过两代以上树龄的观察试验,或通过试验设计,得出的结果证明较原树种具有显著丰产、速生、抗逆性等多种优良遗传性,并且有一定数量的树种和种苗。
(3) 畜、禽、渔等新品种:须在品种质量和抗病性能方面显著优于现有品种,并且有一定数量的种群。
(4)药品(包括中药、西药、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等):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并取得省、自治区以上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计划生育药品由省、自治区卫生厅初审后报卫生部审批。以中医临床研究为主而最终不形成新药的项目不在此例。
(5) 医疗器械: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申请科技成果管理部门进行成果鉴定前须经本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6) 食品与饮料、化妆品科技成果的技术资料或说明书中提出对人体疾病有预防、治疗作用或注明适应症的,应归属药品类成果要求进行鉴定。
(7) 临床医疗或预防成果:根据不同病种。应有一定数量的病例(罕见病除外,一般小样本不少于30例,避孕药不少于1000例,每例观察时间不少于12个月经周期),应设对照组并经过随访观察。
(8) 医用生物新品种:必须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验所或国内权威机构复核检定。在国际上首先发现的医用生物品种,除由国内权威机构复核外,还应具有国外有关中心实验室复核证实材料。
第七节 鉴定程序
会议鉴定程序
(1)组织鉴定委员会 由组织鉴定或鉴定单位宣布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名选定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技术鉴定工作。
(2)通过鉴定大纲。 由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宣读并讨论通过鉴定大纲。 鉴定委员会必须按大纲要求进行鉴定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若出现与鉴定大纲中规定的条款内容不符和的情况,要及时提出,必要时应向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汇报,提出解决办法。
(3)由项目负责人汇报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技术工作报告等技术资料。
(4)现场考察或演示。 现场考察演示是鉴定工作的一种重要补充手段。必须通过现场考察演示才能甄别并进行评价的项目,在鉴定工作开始前,应由课题组提出并经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审查同意,将具有明显代表性的场地作为鉴定工作的现场进行考察演示。
如果现场考察测试工作量大,需要鉴定前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组织同行业专家组成考察测试小组提前单独进行测试。测试组完成工作任务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或测试报告,作为鉴定的依据。测试报告需经测试组专家签字,考察测试小组的专家至少应有三人参加鉴定委员会。
(5)专家质疑。
(6)专家评议并形成尖顶意见。 采取背靠背的形式,由鉴定委员会进行单独评议,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列席。讨论采取背靠背的形式,由鉴定委员会进行单独评议,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列席。讨论时即要肯定成绩,也要提出不足及存在问题。应依据鉴定大纲中确定的鉴定内容进行讨论、审查、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鉴定结论意见。根据评议情况,由鉴定委员会指定的鉴定委员起草鉴定意见,不能由其他人代笔草拟。
第八节 科技成果水平的评价
第九节 鉴定文件整理
一、提交鉴定的文件资料 根据科技部有关规定,结合对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要求,提交鉴定的文件主要应有以下几种:
1.计划任务书或合同
2.鉴定大纲
3.工作总结报告
4.技术总结报告
5.技术经济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6.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
7.检索查新报告(省、自治区内领先水平以下这可不提供)
8.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9.技术性能测试试验报告(包括原始记录)
10.设计与工艺图表 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及各专业要求,除上述基本文件资料外,结合鉴定成果(课题)不同阶段,还需补充以下有关文件资料:
1.新产品样机(样品)鉴定
①产品设计计算书
②产品技术条件或技术标准
③国内外技术及应用分析对照资料(可以并入技术总结或研究报告中)
④有关图纸及工艺资料
2.新产品(设计定型)鉴定
①产品定型图样、关键工艺文件
②整机可靠性设计报告
③主要工艺装置、专用设备及测试仪器仪表清单
④产品标准(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
⑤标准化审查报告
⑥用户试用证明报告
3.新产品批量试生产(生产)鉴定
①具备批量试生产条件的工艺装置、专用设备、测试设备清单
②全套工艺文件
③符合环保、安全保护、卫生等规定的证明
④全套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
⑤质量控制及连续试生产运转情况报告(可并入技术总结报告)
⑥型式检验出厂检验报告
⑦成本核算报告
4.计算机软件鉴定
①源程序清单及框图
②软件运行性能测试报告
③软件操作使用手册
④软件运行及应用情况报告
5.医药卫生类成果鉴定
①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医学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②医学情报部门检索查新报告
③中西医药品、生物制品登记或批准生产的文件
④临床应用报告或应用情况证明材料
⑤有关病例治疗资料
6.农业种植业成果鉴定
①田间现场测产报告
②田间观察原始记录汇总统计资料
③品种质量测试及有关有毒物质残留分析的测试报告
④生产中应用推广证明
⑤肥料、土壤调理剂、植物生长剂等,必须到农业部注册登记,提供农业部颁发的产品登记许可证
7.畜牧兽医成果鉴定
①疫苗、诊断液须提供农业部批准的规程和试行办法
②新的诊断和检测方法,须提供农业部备案或批准文件
③中西医兽药须提供农业部批准使用或列入兽医规范并有省级药检所批准使用的文件
8.养殖业成果鉴定
①养殖技术规程或标准
②养殖观察原始记录
③现场检测报告
二、鉴定文件的编写
科技成果鉴定文件很多,现将主要鉴定文件的编写要求介绍如下:
1."鉴定大纲"的编写 鉴定大纲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题目:项目名称+鉴定大纲
(2)概述:简要叙述项目任务来源、工作起止时间、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是否具备鉴定条件等
(3)鉴定依据
A.计划任务书或合同(批复、下达计划的文件)
B.有关技术条件或产品标准
(4)鉴定内容
A.提交鉴定的技术文件,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图样的规范性,是否能够用于指导生产 B.评价试验方案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C.有关检测数据、质量性能是否达到有关技术标准
D.考核生产工艺是否合理、稳定,设备、工装检测手段是否具备生产条件,能否保证产品质量以及评价技术水平
E.评价技术关键及创新点、推广应用价值
F.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评价经济社会效益
G.考察试验、生产现场
2."研究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写
工作总结报告中要着重阐述该成果从立项到完成计划任务的整个工作过程及结果。
综述
包括任务(课题)来源、立项原因、研究工作起止年限、完成单位基本概况(包括资金、设备、技术力量、主要产品、经营状况等)等。
正文
①任务要求:依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设计书中的研究任务及计划进度安排与达到的效果进行简要描述。
②研究过程;
A.研究概况及主要工作内容:项目方案的制定,选择试验研究过程中各阶段工作的主要工作及技术关键和创新点。
B.解决关键技术和示范推广中遇到的问题及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C.组织协调:包括课题组内部的分工和相互配合、协作单位之间的合作,实验室和实验基地的结合等。 D.达到的目的与效果。
③存在问题与今后努力方向。
3."技术总结报告"的编写
技术总结报告应反映该成果技术研究工作的全貌。一般包括:
①立题依据与设计指导思想:主要表明该项研究的选题针对性;采用的技术路线;国内外同类研究的动态;开题的理由;试验具备的条件;主要内容创新程度;在研究中总体设计和关键技术的实施方案以及采取的措施;主要技术内容达到的规格、指标和技术经济效果。
②试验材料与方法。
③试验过程与结果:每个阶段的试验结果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阐述。特别是在试验研究过程中理论上的新发现,及应用技术的发明与创新、改进与提高、发展与完善等新颖性内容,加以归纳说明。附上必要的表格、图片、照片等。
④技术关键与创新点:这是技术报告的核心部分。是反映成果技术水平的重要内容(技术保密内容应事先向组织鉴定单位和鉴定委员会讲明,按规定进行划密)可通过综合对比方法,与国内外同类研究的主要结果进行比较,说明本研究的创新程度与技术水平。
⑤技术重点与适用范围。依据本研究主要技术内容的特点,确定出适宜应用的范围,并阐述在生产或科研中应用时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应具备的条件。
⑥推广应用情况及存在不足。主要叙述成果在实践中应用情况及效果,以及应用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今后改进意见。
三、"鉴定意见"的编写
科技成果鉴定意见书写格式以及所要求的具体内容
××年××月××日由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并邀请同行专家对×××××××单位主持完成的×××××××项目进行科技成果鉴定.鉴定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完成单位提交的全套技术资料和相关材料,听取了项目课题负责人的介绍,并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勘验,对相关问题进行质疑。经鉴定委员会充分讨论,形成以下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的书写,要求文字精练,高度概括,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其内容应主要包括:
1. 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性、正确性;数据、图表的规范性、科学性;能否指导生产或示范推广;
2. 主要设计工艺的特点、技术路线、改进及创新点,能够有效全面的反映出该项目的技术研究内容; 3. 达到的技术性能指标、科学技术水平,难度与工作量,应用价值等评价;
4. 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推广应用情况评价;
5. 建议改进意见和补充材料。
|